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痛风饮食的禁忌事项

来源:http://www.021gukw.com/ 作者:杭州江城骨科医院 发布日期:2018-11-19 14:18

   患者一旦罹患上痛风,日常生活必然会受到较大的影响,不过患者除了乐观的配合医生治疗以外,日常生活中的一些痛风护理工作也要做好才行,其中饮食就是十分关键的一环,饮食的好坏也大致决定了病情的走向,为此,杭州江城骨科医院医生给大家介绍一下,痛风饮食的禁忌事项,希望大家在看完之后能够有一个大致了解。

 
  痛风患者饮食禁忌可以概括为以下几点:
 
  1、螃蟹:性大凉,民间视之为诱发病气的“大发”食物。《本草衍义》中指出:“此物较动风,体有风疾人,不可食。”痛风病也屑中医风疾范畴,患有痛风之人,当忌食之。
 
  2、狗肉:为温补性食品,又含有嘌呤类物质,痛风之人为体内嘌呤代谢紊乱,其急性发作期又类似中医的热痹,故凡痛风者忌吃狗肉,尤其是在急性痛风性关节炎发作期间,更当禁忌。
 
  3、龙眼肉:性温热,多食易助热上火,壅滞经络,同时它也是含有腺嘌呤的食物。《本草汇言》说它“甘温而润,恐有滞气”之弊。《药品化义》认为龙眼肉“甘甜助火,亦能作痛”。因此,痛风之人不宜多吃。
 
  4、杏子:性温热,味酸甜,易导致助痰上火。根据前人经验,多吃杏子,有“伤筋骨,生痰热,发疮痈,动宿疾”之弊。痛风之人,本宜清淡之物,尤其是在急性痛风期,中医称为热痹,更不宜食杏子等温热、伤筋骨、生痰热的食品。
 
  5、虾子:性温热,能补肾壮阳,而且虾子又为一种诱发病气之“发物”。《随息居饮食谱》中说:“虾,发风动疾,生食尤甚,病人忌之。”《饮食须知》亦认为“多食动风助火,有病人勿食。”急性痛风之人多属热痹,故当忌吃性热动风的虾子。
 
  6、白酒:俗称烧酒,是一种辛烈刺激性饮料,正如明.李时珍所说:“烧酒,纯阳毒物,与火同性。”说明其火热之性,独冠群物,有苦温燥烈,蕴湿生热之弊。尤其是在急性痛风发作之际,切勿饮酒。若饮之,势必火上浇油,加剧疼痛。即使是慢性缓解期,也当禁忌,否则会引起病情复发。
 
  7、鹅肉:为发物食品,历代医家也多认为鹅肉能发痼疾。痛风之人多屑内有湿热之邪,尤其是急性发作者多属中医“热痹”之症,鹅肉甘润肥腻,多食能助热碍湿而引起复发,故当忌食之。鹅蛋性同鹅肉,《饮食须知》中说:“鹅卵性温,多食鹅卵发痼疾。”它又是高胆固醇食物,痛风者也应忌食。
 
  8、林檎:俗称花红。性子,味酸甜,其性收涩,闭阻经络血脉,这对痛风者不利。如《千金.食治》中说它“令人百脉弱”。《开宝本草》也认为:“不可多食,发热涩气,发冷痰,生疮疖,脉闭不行。”《本经逢原》还指出:“林檎,病人每好食此,多致复发,壅闭气道使然。”所以,痛风之人忌食为妥。
 
  9、胡椒:民间及历代医家均认为胡椒属辛辣刺激性食品。如明.李时珍指出:“胡椒,大辛热。辛走气,热助火,热病人食之,动火伤气。”痛风之人,尤其是在痛风病发作期,关节局部红肿热痛,状如热痹,若食胡椒,助热动火,势必加剧病情,故切勿食之。
 
  10、桂皮:即中药肉桂。性大热,味大辛,有“小毒”,为常用的芳香调味品。但多食久食,有助热上火、动血伤阴之弊。所以,《药性辨疑》中就曾说:“肉桂,性最烈,不可多服。”特别是在痛风急性发作期,更不可服食辛热助火的肉桂,若食之,势必加重病情,增剧疼痛。
 
  除了上述的这些饮食以外,生活中还有许多的食物都会导致痛风病情的恶化加剧,因此大家一定要多多了解痛风的一些相关知识才行,这样才能最大限度的避免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出现,相反好的饮食不仅能给身体补充营养元素以外,还能改善痛风病情,真正的百利而无一害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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